北京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三章 预报预警与应急处置 第三十二条 北京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三章 预报预警与应急处置 第三十二条 本市建立健全与国家有关部门,驻京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周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统一指挥,统筹应急资源,保障气象灾害应急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