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五条

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五条 在水环境质量达标之前,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市水资源特点和水环境容量状况,采取更加严格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11-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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