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编制与管理 第十二条 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编制与管理 第十二条 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应当包括河湖现状分析,防洪标准及除涝、排水要求,河湖开发利用原则、水功能区划及水质保护目标,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任务、措施和实施方案,限制或者禁止开发、利用的项目等内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