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防条例 第四章 宣传教育 第五十二条 北京市消防条例 第四章 宣传教育 第五十二条 每年11月9日为本市消防日。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负有消防工作职责的部门应当在消防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6-09-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