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和利用
第二十九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和利用 第二十九条 本市建立湿地保护专家咨询机制。市园林绿化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设立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对湿地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湿地名录的拟定、湿地保护范围的划定、湿地保护方案的制定、湿地资源的评估,以及在湿地保护范围内开展建设和利用等活动提供技术咨询意见。
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成员由湿地、水资源、野生动植物、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成员由湿地、水资源、野生动植物、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专家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