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2019-07-26 共 46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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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首都生态安全,建设宜居城市,根据有关法... 第二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湿地的规划和建设、管理和利用、监督检查及其他湿地保护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对湿地保护作出规定... 第三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湿地保护是生态公益事业。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湿地保护工作的领导,将湿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 第四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市实行最严格的湿地保护管理制度。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实行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确保湿地面积总量不减少,... 第五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本市湿地保护坚持生态优先、全面保护、突出重点、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充分发挥湿地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 第六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本市实行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湿地保护管理体制。 市和区、县园林绿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指... 第七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每年九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北京湿地日”。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组织和开展经常性的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普... 第八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宣传教育、捐赠、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湿地保护活动。 鼓励、支持湿地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九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九条 市和区、县园林绿化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水务、农业、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编制全市和区县湿地保护发... 第十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条 湿地保护发展规划应当明确湿地保护的目标任务、总体布局、保护重点和保障措施等。 湿地保护发展规划应当符合本市国民... 第十一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一条 湿地保护发展规划是湿地建设、管理、利用等湿地保护相关工作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 第十二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二条 列入湿地保护发展规划的湿地保护建设项目,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和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在各年... 第十三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三条 恢复或者建设湿地,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湿地保护的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自然或者生态的材料和工艺,维护湿地生态... 第十四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四条 恢复或者建设湿地应当考虑本地区水资源状况,充分利用雨洪水和再生水,禁止使用地下水。 鼓励、支持污水处理单位恢... 第十五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措施,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在集体土地上恢复或者建设湿地,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第三章 管理和利用

第十六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和利用 第十六条 本市对湿地实行分级分类保护,按照湿地生态功能和环境效益的重要性,将湿地分为国家重要湿地、市级湿地、区县级湿地... 第十七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和利用 第十七条 本市对国家重要湿地、市级湿地和区县级湿地实行名录管理。 国家重要湿地名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市级湿地... 第十八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和利用 第十八条 本市面积8公顷以上的湿地,应当列入湿地名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列入市级湿地名录: (一)河流湿地、湖... 第十九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和利用 第十九条 列入名录的湿地应当划定保护范围。保护范围由市或者区、县园林绿化行政部门会同同级水务、农业行政部门,按照维护湿... 第二十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和利用 第二十条 湿地保护管理部门应当在列入名录的湿地设立保护标志,标明湿地的名称、类型、保护级别、保护范围、管理机构或者责任... 第二十一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和利用 第二十一条 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集中分布地、鸟类主要繁殖栖息地或者重要迁徙停歇地等具有生态系统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湿地,... 第二十二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和利用 第二十二条 具有一定规模和景观价值,适宜开展生态展示、科普教育、生态旅游等活动的湿地,可以设立湿地公园。 市级湿地公园... 第二十三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和利用 第二十三条 具有湿地自然保护区部分特征,但面积较小、不适宜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或者湿地公园的湿地,可以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小... 第二十四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和利用 第二十四条 列入名录的湿地的管理机构或者责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二十五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和利用 第二十五条 利用列入名录的湿地从事生态展示、科普教育、生态旅游等活动,应当符合湿地保护发展规划,不得超出湿地承载能力、... 第二十六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和利用 第二十六条 水务行政部门在保障生活用水的前提下,应当合理调配水资源,充分利用雨洪水和再生水,维持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 第二十七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和利用 第二十七条 列入名录的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垦、占用或者改变湿地用途。 列入名录的湿地因基础设施建设等... 第二十八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和利用 第二十八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有列入名录的湿地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并在报批的环境影... 第二十九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和利用 第二十九条 本市建立湿地保护专家咨询机制。市园林绿化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设立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对湿地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 第三十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和利用 第三十条 按照湿地保护发展规划恢复或者建设湿地,造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合法权益损失的,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依法予... 第三十一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和利用 第三十一条 禁止在列入名录的湿地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行为: (一)采集泥炭、采挖野生植物、捡拾鸟蛋; (二)抓捕野生动物...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湿地保护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加强对湿地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予... 第三十三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湿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加强对本辖区内湿地保护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协助湿地保护管... 第三十四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湿地的义务,对破坏、侵占湿地的行为,有权向区县、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湿地保护管理部门举报。... 第三十五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湿地保护管理部门应当对湿地资源进行动态监测,对湿地的生态状况和利用情况进行评估。园林绿化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汇总... 第三十六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市园林绿化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每五年开展一次全市湿地资源调查,建立湿地资源档案。湿地资源调查结果应当向社会... 第三十七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 湿地保护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可以采取现场检查、询问有关人员、查阅或者复制有关资料等方式。 行政执法人员...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市实行湿地保护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湿地保护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违法履行、不履... 第三十九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损毁、涂改、擅自移动湿地保护标志的,由湿地保护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 第四十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列入名录的湿地的管理机构或者责任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履行职责的,由湿地保护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其主要负... 第四十一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从事不符合湿地保护发展规划的活动,对湿地造成破坏的,由湿地保护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 第四十二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垦、占用湿地或者改变湿地用途的,由湿地保护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 第四十三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由湿地保护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恢复原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湿地、改变湿地用途、破坏湿地和保护标志的,湿地管理机构、责任单位或者湿地所有权人、使用人有... 第四十五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