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一条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一条 本条例规定退还的违法所得,应当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