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献血条例 第四章 采供血与用血管理 第三十五条 北京市献血条例 第四章 采供血与用血管理 第三十五条 血站及其设置的采血点的建设应当符合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具体标准和规范由市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国家标准和本市实际情况制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