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一条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一条 本市对在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