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第三章 社会责任 第二十二条 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第三章 社会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市于每年五月举办“北京科技周”活动,社会各界应当根据“北京科技周”确定的主题开展科普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8-11-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