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统计条例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北京市统计条例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所称统计调查制度,是对统计调查项目的调查目的、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对象、调查组织方式、调查表式、统计资料的报送和公布等作出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