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统计条例 第三章 统计资料 第二十六条 北京市统计条例 第三章 统计资料 第二十六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计资料存储备份机制,防止统计资料毁损和灭失。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