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绿化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二十七条 北京市绿化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二十七条 经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为闲置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临时绿化,所需费用由土地使用权人承担。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