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绿化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北京市绿化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移植树木的,责令限期改正;无法改正的,责令在规定地点补种移植株数5倍的树木,并可以处所移植树木价值3至5倍的罚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