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 第二章 技术创新 第十一条 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 第二章 技术创新 第十一条 本市推动完善自动驾驶汽车创新链和产业链,支持自动驾驶汽车整车及核心零部件制造,以及自动驾驶座舱、自动驾驶解决方案和感知、决策、通信、控制等关键技术研发,促进自动驾驶汽车产品的功能、性能提升和产业生态的迭代优化,推动自动驾驶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12-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