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
第二章 技术创新

第十二条

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 第二章 技术创新 第十二条 本市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开展自动驾驶汽车领域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自动驾驶汽车领域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创新联合体、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等建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12-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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