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
第三章 野生动物危害预防管理

第二十五条

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 第三章 野生动物危害预防管理 第二十五条 对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依法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属于家禽家畜,依照有关畜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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