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三章 预算执行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三章 预算执行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财经委员会可以对有关市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将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