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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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对预算的审查监督,强化预算约束,健全预算制度,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
第二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总预算执行的监督,对市级预算调整和市级决算的审查...
第三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预算审查监督应当遵循完整、合法、公开、注重绩效的原则,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与制度完善相结合,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第四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机构依法承担审查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和监督预算执行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市人大常委...
第五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组织成立市人大财经代表小组,参与财经委员会组织的关于预算审查监督的相关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可以聘...
第六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应当贯彻预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预算和关于预算的决议;监督检查市...
第七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将预决算信息向社会公开。
市人大常委会应当按照规定将...
第八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违反预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市人大常委会或者其他有关国家机关进行检举、控告。...
第二章 预算的初步审查
第九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二章 预算的初步审查 第九条 预算的初步审查是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由财经委员会按照法定、规范、有效的原则,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市级预算...
第十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二章 预算的初步审查 第十条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30日前,财经委员会召开会议,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市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以及市总预...
第十一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二章 预算的初步审查 第十一条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机构应当在初步审查会议举行的30日前,听取相关政府部门关于市级预算编制的情况及本市...
第十二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二章 预算的初步审查 第十二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参加预算的初步审查。重点就预算安排中相关领域的市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草案、...
第十三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二章 预算的初步审查 第十三条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机构可以邀请市人大代表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
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第十四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二章 预算的初步审查 第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45日前,向财经委员会提供下列材料:
(一)国务院及财...
第十五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二章 预算的初步审查 第十五条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机构收到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提供的市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后,对预算编制的重点内容和相关...
第十六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二章 预算的初步审查 第十六条 财经委员会召开初步审查会议时,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初步审查会议应当邀请市人大财经代表小组成...
第十七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二章 预算的初步审查 第十七条 财经委员会召开初步审查会议时,可以选取市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草案、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计划开展专题审...
第十八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二章 预算的初步审查 第十八条 财经委员会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市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其报告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一)预算执行情况是否符合市...
第十九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二章 预算的初步审查 第十九条 财经委员会提出初步审查意见,交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研究处理。
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财经委员会的初...
第二十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二章 预算的初步审查 第二十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机构可以召开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关于对初步审查意见的...
第三章 预算执行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三章 预算执行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预算执行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决议的情况;
(二)预算的公开情况;
(...
第二十二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三章 预算执行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市人大常委会应当在每年7月底前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财经委员会应当在每季度终...
第二十三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三章 预算执行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需要变更重大投资项目内容的,或者单个重大投资项目总额调增或者调减30%以上...
第二十四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三章 预算执行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财经委员会可以对有关市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将结果...
第二十五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三章 预算执行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机构可以与市人民政府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建立数据联网,实现信息共享。
第二十六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三章 预算执行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可以采取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询问和质...
第四章 预算调整的审查和批准
第二十七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四章 预算调整的审查和批准 第二十七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市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市...
第二十八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四章 预算调整的审查和批准 第二十八条 在预算执行中需要进行预算调整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在预算调整方案中说明预算调整的理由、项目和数额。
第二十九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四章 预算调整的审查和批准 第二十九条 因增加举借债务进行的预算调整,市人民政府应当在预算调整报告中说明下列事项:
(一)国务院或者财...
第三十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四章 预算调整的审查和批准 第三十条 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的30日前,将市级预算调整初步...
第三十一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四章 预算调整的审查和批准 第三十一条 财经委员会对市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的依据;
(二)调整的项目和数额及...
第三十二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四章 预算调整的审查和批准 第三十二条 财经委员会提出初步审查意见,交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研究处理。
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财经委...
第三十三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四章 预算调整的审查和批准 第三十三条 在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时,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应当列席会议,听取...
第五章 决算的审查和批准
第三十四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五章 决算的审查和批准 第三十四条 预算年度终了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编制市级决算草案,于7月底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
第三十五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五章 决算的审查和批准 第三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市级决算草案应当如实反映预算执行的结果,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按预算数、调...
第三十六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五章 决算的审查和批准 第三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审计部门应当对市级决算草案进行审计。市人民政府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和...
第三十七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五章 决算的审查和批准 第三十七条 财经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审查和批准市级决算草案的30日前,对上一年度市级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
第三十八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五章 决算的审查和批准 第三十八条 财经委员会听取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对市级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
财经委员会召开初步审查会议时,...
第三十九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五章 决算的审查和批准 第三十九条 财经委员会提出初步审查意见,交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研究处理。
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财经委员会...
第四十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五章 决算的审查和批准 第四十条 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市级决算草案时,应当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根据...
第四十一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五章 决算的审查和批准 第四十一条 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市级决算草案时,市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及财政、审计、发展改革、国资和人力社保等...
第四十二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五章 决算的审查和批准 第四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自市级决算批准之日起20日内,批复市级各预算单位的部门决算;在批复市级部门决...
第四十三条
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五章 决算的审查和批准 第四十三条 市人大常委会在批准市级决算草案的决议中,应当明确是否进一步听取市人民政府的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如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