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第七章 工作时限

第九十五条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第七章 工作时限 第九十五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作出医疗器械注册审批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送达有关行政许可证件。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1-08-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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