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第七章 工作时限 第九十四条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第七章 工作时限 第九十四条 受理注册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审评意见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1-08-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