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十七条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十七条 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注册、备案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人、备案人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注册、备案资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应当同时提供原文。引用未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时,应当提供资料权利人许可使用的文件。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1-08-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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