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章 生产质量管理 第二十七条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章 生产质量管理 第二十七条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配备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受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委派,履行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等责任。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2-03-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