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章 生产质量管理 第二十八条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章 生产质量管理 第二十八条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开展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建立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考核并做好培训记录。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2-03-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