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二十六条 南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二十六条 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时段行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1-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