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条例 第二章 水功能分区和保护 第三十四条 南阳市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条例 第二章 水功能分区和保护 第三十四条 市中心城区内河作为景观河道,任何单位和个人排放的污水应当进入截污管网,不得直接排入内河水体。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