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南阳市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鼓励公众参与保护活动,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