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条例
第二章 水功能分区和保护
第二十六条
南阳市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条例 第二章 水功能分区和保护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源涵养林、护岸林及植被保护和城市截污管网的监督管理,加强水源涵养林、护岸林、湿地建设,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负责白河水系干流其他水功能区、主要支流、水库、湖泊沿岸林木、植被种植的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沿线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