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价格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价格执行 第三十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价格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价格执行 第三十一条 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行业价格管理工作的指导,对市场价格运行态势实行监测与预警,健全价格管理制度,定期发布价格信息,引导生产、经营和消费。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