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价格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价格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在本市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从事有关价格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