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保障民营科技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