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资格认定 第五条 厦门经济特区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资格认定 第五条 对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民营科技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