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 未分类 · 第四章 社会陋习治理 第四十九条 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四章 社会陋习治理 第四十九条 行人有本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行为,自愿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的,交通警察可以安排其协助维持交通秩序后,免予处罚。具体办法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