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公共法律服务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第二十四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共法律服务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第二十四条 完善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合理配置调解资源,促进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类调解的衔接联动和相互协调。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