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辅警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阻碍辅警依法履职或者对辅警实施不法侵害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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