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历史风貌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保护措施

第二十八条

厦门经济特区历史风貌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保护措施 第二十八条 建设项目或者建设活动涉及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区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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