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台湾同胞在本市投资,保障台湾同胞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海峡两岸经济合作与交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