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入出境便利 第三十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入出境便利 第三十一条 厦门海关对厦门和台湾海运直航、空运直航采取便捷通关措施,完善台湾鲜活产品进口通关服务,加快台湾水果、农产品等货物的通关速度,为重大涉台经贸活动提供一站式、直通式等便捷通关服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