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二十五条 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二十五条 新建、扩建道路时,应当种植行道树。行道树应当确定主导树种,乔灌草、花果树结合,体现立体化、特色化,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兼顾通行、遮荫和抗风要求。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