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五十二条

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五十二条 市园林绿化部门应当建立园林绿化保护管理信息平台,对绿地种类、分布、权属、养护以及古树名木等情况进行定期普查,建立园林绿化档案并及时更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经竣工验收的公共绿地上的树木,市园林绿化部门或者有关主管单位应当逐步建立电子档案,纳入现状数字平台,通过卫星遥感等技术方法实施动态管控。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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