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五十条

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五十条 园林绿化部门及其所属的园林绿化专业管理单位应当依照规定权限,采取日常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园林绿化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本条例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通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园林绿化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的方式、处理流程和时限,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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