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园林绿化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坚持绿化与美化相协调,生态、景观与文化相统一,遵循科学规划、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文化建园、建管并重、严格保护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