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园林绿化应当四季常绿、四季变换、四季有花,突出特色。 园林绿化植物选择,应当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优先使用乡土植物、遮荫乔木、抗风树种,注重凤凰木、三角梅等市树市花的种植,适当选用珍贵树种,合理配置乔木、灌木、地被植物以及开花植物,保持植物群落的多样性和合理性。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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