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地方金融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促进措施

第二十条

厦门经济特区地方金融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促进措施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推进金融司法机制创新,会同相关单位设立金融司法协同平台,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协同防控金融风险,提升司法服务金融发展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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