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六条 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六条 建立管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