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
未分类 ·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三十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三十三条 单位自管公有住宅房屋产权人可以选择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九条或者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拆迁补偿安置。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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