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城镇房屋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城镇房屋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厦门市城镇房屋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遵循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