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城镇房屋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厦门经济特区城镇房屋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厦门市城镇规划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本条例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