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纠纷解决保障措施 第六十五条 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纠纷解决保障措施 第六十五条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委托,参与协商,促成协商解决纠纷。 当事人采用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