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
未分类 · 第四章 监督与责任

第三十二条

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四章 监督与责任 第三十二条 审批部门应当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对审批事项的执行情况、建设项目参与者承诺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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